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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2009 (转)谢谢收看看了这篇醉钢琴写的东西,还蛮感慨的,想起那时候为了看电视和爸妈斗志斗勇的时代。比如一个人在家看电视,声音开的特别小,站在电视机前面看以防爸妈突然回家;关电视之前要记得把频道调回去,音量也要调回去;夏天要算好时间让电视有时间自然冷却下来;吃过晚饭借着吃水果喝水的机会多蹭半个小时。其实爸妈也从来没有很管过我看电视,不懂为什么就是很做贼心虚。想了半天那时候都有什么好看的节目,只想起来新白娘子传奇和还珠格格,sigh。哦,还有高考前播的伪装者 pretender。自从上了大学看不了电视也就慢慢不喜欢看电视了,放假在家总是手握遥控器把50多个频道一遍遍的从头换到尾,郁闷的发现每个台几乎都在放同一部剧,觉得大多数国产连续剧又傻又假又拖沓,从兄弟连开始投向美剧的怀抱。 by 醉钢琴 http://www.drunkpiano-liuyu.net/?p=384 我人生中最急中生智的一刻可能是6岁那年夏天的一个深夜。那天我又在邻居杨丽丽家看了一晚上电视。先是杨丽丽困了上床睡觉去了,后来是她妹妹杨萍萍上床睡觉去了,后来杨爸爸杨妈妈杨奶奶全都困了上床睡觉去了。只有我,一个人,6岁的邻居小朋友,还死皮赖脸地坐在他们家客厅的小板凳上,在黑暗中看着一闪一闪的屏幕,目不转睛地看完了一个又一个节目,直到电视都困了,深夜的屏幕上猝不及防地打出四个大字:谢谢收看。 我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去了,一边钻进被窝一边意犹未尽地回味着电视屏幕上的一切。这时候爸爸问我:你在杨丽丽家都看了什么电视片啊?我思绪翻滚,我想说我看了这个,我想说我看了那个,但是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看了些什么,于是脑子里灵光一闪,郑重地告诉爸爸:“谢谢收看”。 这件事情说明:第一,当时我们的国家还是相对贫困的,还有很多家庭买不起电视,造成很多家庭间的电视移民;第二,一个小朋友是先学会念字后学会理解它的含义的——她也许已经能够拼读谢谢收看四个字了,但是她不知道这四个字放在一起是什么意思,就像她被强迫背诵“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但是她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第三,小时候的我,非常热爱看电视。 后来通过我的两个小侄子,我看到了儿童看电视的那种眼神。那个闪亮的方盒子,像个在巫师一样在发功,而他们则被催眠了一样,灵魂一点一点被吸走。目不转睛、目不转睛、目不转睛。你往他们的左边一挡,他们的脑袋就齐刷刷地往右边一偏,你往他们右边一挡,他们的脑袋就齐刷刷地往左边一偏,甚至没工夫跟你交涉你所站的位置是否合理。动画片当然最好,但是古装电视剧也行,甚至经济台的生猪市场价格变动都能看得下去。啊,关键是整个美好世界在那个盒子里色彩缤纷地一闪、一闪、一闪。 初中时代大约是我一生中最苍老的时候。那时候,为了学习,为了争当三好,为了传说中金灿灿的未来,我无师自通学会了“存天理、灭人欲”这个变态的哲学。灭人欲的表现之一当然是消灭一切恋爱的细菌,将一切男生给我抛的媚眼写的纸条以及我对一切男同学产生的情绪波动都毫不犹豫地扼杀在摇篮中,并踏上一万只脚;表现之二就是用非常严苛的态度对待自己的穿着打扮。披头散发,是不行地。高跟鞋,那简直骇人听闻。超短裙?我30岁以前从来没有穿过!有一天王勇琴披着头发来上学,我当场质问她为什么不梳辫子,她说她中午洗的头发干不了,我简直气愤填膺,你就不能早点儿洗头吗或者晚点儿洗头吗你为什么要中午洗头呢,骗人!肯定是骗人的! 啊,21世纪的青年们原谅我吧。那时候我想在一切动词前面加上“秋风扫落叶般地”这个状语,那时候我的床头还贴着一个小标语,叫“战胜自我”。一个少女被她所处的时代都给逼得在床头贴出“战胜自我”了,那不但是可原谅,甚至是可心疼的吧。 “存天理、没人欲”的最重大表现就是不看电视。我不需要爸妈告诫我不要看电视,也没有学会用这件事作为砝码去讨价还价得到一些东西(真是太缺乏生意头脑了)。每天晚上吃完饭,我像个机器人一样,啪,落入书桌前。啪,开始看书做习题。啪啪啪,做完了一切变态题之后心满意足的睡去。在这个过程中,另一个房间里《昨夜星辰》、《星星知我心》、《笑傲江湖》、《六个梦》等经典电视剧在如泣如诉地上映。我虽然看不到,但我知道《星星知我心》那个感人的妈妈有5个小孩,分别叫秀秀,东东,弯弯,佩佩,彬彬,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佩佩”,因为她的名字用台湾腔念起来是那样的,佩——佩——另外我还知道它的主题曲是那样的:昨夜的!昨夜的!星——辰——啊,不对,那个是《昨夜星辰》。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自己的变态哲学导致自己错失了多少东西。上大学以后,在别人都能够搞清楚刘雪华、林青霞、吕秀菱都演过谁谁谁以及萧峰令狐冲韦小宝都出现在哪部电视剧里时,我对这些几乎一无所知。我就这样错过了通过电视剧接受宝贵的爱国主义教育、正确的恋爱观教育以及八荣八耻道德观教育的机会。 上大学以后住宿舍,听电视都不可能了。我的电视时代就这样中断了,从一个宿舍到另一个宿舍,一断就是八年。期间电视上再发生了些什么,我也不大清楚。只是每年寒暑假回去,隐约看到刘培、张国立、徐帆等人不停地在电视上晃。噢,对了,还有“小燕子”风暴。一群疯疯癫癫的男男女女穿着古装在电视上或发嗲或咆哮,对于当时已经暗暗自诩文化精英的我,真是风乍起,吹皱一身鸡皮疙瘩。要是不小心看到武打剧里一个高人一掌把一座大山给劈了个窟窿,我就接近崩溃了。什么呀,不就是个“武林至尊”地位吗,这么多年了,这么多电视剧了,这么多演员了,还没分出高下啊。别打了,都热兵器时代了,各个门派提高一下研发经费好不好。再说这些长衣飘飘的美男美女整天在山水田野——也就是江湖上——马不停蹄地奔跑,到处搞串联,不用上班啊,不用交税啊,福利国家啊。 等到2000年末,在一个纽约的小公寓里再打开电视时,我悲哀地发现,我已经不爱看电视了。外国的电视剧和中国的一样不好看。美剧分为午间的和晚间的两类。午间的就是美式琼瑶剧——总有一个男青年的爸爸不是他亲爸爸,总有一个女青年在不该怀孕的时候怀孕了,总有一个好人听信了坏人的谗言,总有一个坏人最后变成好人。晚间的电视剧就是美式武打剧——破案。每个城市,纽约,芝加哥,迈阿密,洛杉矶,都有自己的破案系列,每次节目都以发现一具尸体开始,以人民警察光荣破案终。当然了,美式破案剧比中式武打剧还是稍微人道一点:基本上没有考验神经的“嚎啕”片段,而中国的电视剧,无论武打剧家庭剧破案剧历史剧,都有阵发性嚎啕防不胜防地出现,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大珠小珠落玉盘。不过,美剧在这方面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了。美式破案据里,基本上人人都胸有成竹,面无表情,语气冰冷,那些办案人员,人人都似乎见识过大世面,看到一具惨死的尸体,就象看到一块石头一样无动于衷。我就不信了,死成那样还面无表情?头给锯下来还给劈成了两半。装得很辛苦吧。 让我恢复对电视爱好的,是发现了各类情景喜剧和脱口秀。好看的情景喜剧包括(排名分先后):Seinfeld;That 70s Show;Will and Grace;Everybody Loves Raymond;Simpsons;Two and Half Man…排在最后的,就是那个最流行的Friends。有一个据说很好看的动画情景喜剧叫South Park,但是奇怪的是我没怎么看到电视上演。最好看的脱口秀是Jay Leno和Connar O’Brien。还有几个据说很有名的脱口秀比如Stephen Colbert之类,但是他们的政治观点太左了,我这个反动派实在看不下去。老是抓着布什不放,既没有新意,又安全无比,柿子专找软的捏,太没劲了,有本事你骂奥巴马试试看! 我之所以喜爱情景喜剧和脱口秀,是因为其中的对话特别聪明,稀里哗啦噼里啪啦地聪明,那小机智小幽默,那线路,那速度,那弧旋,那扣杀,比乒乓球冠军决赛还好看。前一段有朋友给我发周立波的单口相声视频,说是特别好玩,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了。我看了之后,就觉得中国人真可怜,这不让说,那不让讲,一会儿有关部门很生气,一会儿广大群众很受伤,那么一点蹑手蹑脚的小玩笑,大家就迫不及待奔走相告了。 到了英国之后,我惊恐地发现,英国人的电视节目里几乎没有情景喜剧和脱口秀。而英国的电视剧真不好看,既没有中国式波澜壮阔的嚎啕,也没有美国式胸有成竹的紧凑,他们的故事无色无味无盐无糖——怎么说呢——好吧,我从来不能坚持连续看10分钟以上,所以确实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们也有一两个类似脱口秀的节目,一群喜剧演员聚在一起损政治家、电影明星、体育明星。聪明也是真聪明,可是特别特别mean!连我这么邪恶的人,都看不下去。而且那些残酷的笑话,明显卖弄的成分大大超过了娱乐的成分,所以我不爱看。英式幽默比起美式幽默,那是要颜色深很多,如果说美式幽默是帮观众抓痒,英式幽默则是一把匕首飞过来,躲得过算你命大,躲不过算你倒霉。 英国的电视节目相对好看的是纪录片和时政新闻。比如Paranoma,就是通过这个纪录片系列,我了解到日本的贫困阶层有多穷,中国的贩卖儿童业现状,苏丹的近况,联合国的腐败……时政新闻的好看之处在于,任何一个问题,主持人都会请正反两方表达意见,但是英国的国内政治,大多是鸡毛蒜皮的争执,正方反方似乎都是无聊方。 好在还有《Friends》。我在英国的两年里,BBC 4+1在重放美剧《Friends》。这个曾经在我的排名中名列最后的情景喜剧,在与自己的竞争中,一举跃为第一名。每天晚上6-7点,Rachel, Phoebe, Monica, Ross, Joey, Chandler准时出现。6-7点大约是我每天回家的时间,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调到《Friends》。其实我也不总在看,有时候就是开着电视,让欢声笑语充满整个公寓。此情此景说起来似乎有些凄凉:一个中年女人身在异乡,一个人回到空荡荡的公寓,她在厨房里切菜,电饭煲里的饭在滋滋冒气,空空的沙发对面,电视里传来阵阵欢声笑语。 出国时间长,对国内与时俱进的电视业发展已经无法追踪了。《士兵突击》、《我的团长我的团》、《我的兄弟叫顺溜》、《汉武大帝》、《雍正王朝》、《新少林传奇》、《少年包青天》、《可爱的你》、《潜伏》……每年回家,发现嚎啕的还在嚎啕,劈大山的还在劈大山,韩剧仍然是女主角在第8集打了一个喷嚏,到了第 80集才抽出纸巾来。一个新现象是近几年突然涌现出很多歌颂“我军官兵”的电视剧。我想这个地球上还有哪个国家如此热衷于拍摄歌颂暴力机器的电视剧呢,我想这个地球还有哪个国家把同胞互相残杀的悲剧拍摄成可歌可泣的伟大胜利呢,我想这个地球上还有哪个国家的电视里几乎从来不报道关系国计民生的“群体性事件 ”但是所有电视台狂热报道日全食呢……我想啊想啊百思不得其解。百思不得其解之后,我家的电视基本上永远是停留在中央二台,我不看电视剧不看综艺节目不看时政新闻就看看经济新闻总可以吧。经济频道好歹有时候还拉我的偶像任志强老师和买房消费者辩论辩论呢。当然有时候我也偷偷看看新闻联播,我主要是想研究研究我国的“领导排坐学”、“领导表情学”、“领导视察学”等领域近年有没有实现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在美国的时候,我认识一堆家里没有电视的人。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很有文化。作为文化人,他们很清高,而电视则是很低俗的东西,为了避免被低俗文化污染,于是他们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电视。对此我很困惑:第一,他们家来客人又没话说的时候,他们的眼睛都往哪里投放呢?第二,在他们怀疑人生的时候,通过什么方式来找到更倒霉的人从而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呢?第三,在他们想通过骂人来建立智力优越感的时候,怎样迅速找到大规模的傻叉呢?(画外音:网络……)第四,如果他们家里有孩子,他们怎样让正在哭闹的、特别粘人的、满地打滚的小朋友迅速消失恢复安静呢?啊,小朋友多么热爱看电视。至少有一个小朋友曾经如此。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夜,她仰望着那个闪闪发光的小盒子,良莠不分,来者不拒,坚持把所有的电视节目看了个底朝天,看到“谢谢收看”为止。她后来成了一个没有故乡的人,但是当时,她坐在小板凳上,美好世界从那个小盒子向她奔涌而去,她眼里装着全世界的惊喜。 5/6/2009 (转)犹抱琵琶虾遮面 皮皮虾 我的最爱!比什么黑胡椒、辣椒螃蟹好吃多了! 犹抱琵琶虾遮面 by 陈晓卿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hizi/archives/293379.aspx 四月,黄海和渤海水温开始回升。漫长的的海岸线上,一种长着坚硬外壳和古怪脑门的节肢动物,慢慢从浅海的泥沙下钻出,这是它们的产卵季节。然而,看似平静的
海水里,等待它们的,是数以十万记的丝网……这种虾一旦被捕捉到,腹部会喷射一种无色液体,所以,在南中国海,与它同属甲壳纲虾蛄科的香港表亲,被用广东
话称作攋尿虾,由于香港文化沙漠的作用,它还经常被误写成濑尿虾……
是的,以上“动物世界”体的解说词,说的正是学名虾蛄、俗称皮皮虾的浅海动物,它还有琵琶虾、富贵虾、虾爬子、弹虾、mantis shrimp(螳螂虾)……等多个别称,但不管是哪一种,写出来都能让我口水横流,这里就依其形状叫琵琶虾好了。
每年看到杨柳飞絮,我的脑子里某一根神经都会轻轻颤动一下--这是属于
琵琶虾的那根。二十年前,在辽东第一次吃到琵琶虾,被大连人称作虾爬子的这玩意儿端上来,看着它奇丑的长相,我犹豫了很久没敢下手,勉为其难吃了几只,也
觉得太过麻烦。而真正喜欢上它则在十年之后的天津,历史博物馆职工食堂。天津卫管这东西叫皮皮虾,如果天津人民给它命名不是因为喜爱长袜子皮皮的话,那么
我猜这称呼应该来自它丑陋的外壳--其重量几乎超过毛重的一半以上。那次天津之行本来是去谈事的,因为两铝盆皮皮虾,让我整个晚上没说什么话,主人很热情
地谈着工作,我却答非所问地举起鲜血淋漓的右手(剥虾壳扎的)发誓,明年春天,我还想来天津。
回到北京,仍对琵琶虾痴心不改,去饭店总想跃跃欲试找到此物,终于有
次,在一大连馆子碰到它,然而吃起来却完全不是天津的味道。对琵琶虾,喜欢的人并不是特别多。我有一个出生在山东莱州的徒弟,那天见我要了这虾,大为吃
惊,原来琵琶虾在他童年记忆里是不能吃的。“我们老家,做虾酱都不用这种虾,不仅人不能吃,喂猪猪都嫌扎嘴!”徒弟鄙夷得十分坚定,“它唯一的作用只能是
--沤肥。”吃着北京索然无味的皮皮虾,心里想着徒弟老家的海边,一台台的手扶拖拉机把整车的鲜活琵琶虾倒进沼气池,悲从中来!
吃琵琶虾说到底就是吃个新鲜,它鲜美的程度和餐桌与海岸线的距离完全成
反比。早上上岸的虾,中午吃和晚上吃,味道口感都大有不同。我也曾经尝试过自己加工,一次在北京的水产市场买了虾,呼朋唤友到家里准备大吃一通,结果特别
失败--本来看着还饱满的皮皮虾(买的时候确实是活的),煮完之后,虾壳呈淡红色,虾肉却几乎全糟了,一点弹性都没有,更多的空壳里面则是一汪水。古怪得
很,这种虾只要不新鲜,它的肉就会变成液体?那天,看着悲愤的客人们,我只好摊开虾壳,尴尬地自嘲:“奶奶的,原来水做的物件儿不单单只有女人哈!”
所以,后来真的在春末夏初季节去了几回天津,每次吃得脑满肠肥的。但这
几年,天津不怎么去了,原因是渤海的污染日见严重。琵琶虾,尤其是母虾的虾籽有一股浓重的柴油味,其实母虾的卵巢是味道最极致的地方,污染到了这里,可见
其生存环境多么恶劣!好在水产口工作的一位同学给我指了条光明大道:“去唐山,那地方还没来得及污染呢!”今年五一,开车沿京沈高速疾奔,从唐山北驶出,
车直接停在一家饭馆门前,此时桌上已经有一大盘琵琶虾在等着我们。主人劝道:“快吃吧,保证个个都是母的,全部做过B超的哦。”说得像真的一样。
这个呢,还真骗不了我,我属于能够分辨出琵琶虾公母的种群。简单的办
法,公虾的大腿、小腿的前端还有一条细细的锯齿状小爪,而母虾则没有。更简单的区分,是把皮皮虾翻过来,母虾的脖子那儿有一个汉字的“王”,白色,非常清
晰,所以,我甚至怀疑有人管皮皮虾叫琵琶虾,取的可能就是这个“王”字之意,你看,琵琶两个字就有四个“王”嘛。
母琵琶虾胸虽小,但也无脑。因此虾头尽可舍去,除了那对大鳌--别小看这一 对鳌,它是虾全身上下肉味最为鲜嫩弹牙的部分。而且,双鳌还是衡量皮皮虾是否新鲜的最重要的指标。只要肉中略微带水,则不够新鲜;而肉色雪白粗壮紧绷如明 星大腿的,则是上品。细心剥开硬壳,那团细肉入得口去,正如蔡澜老标榜的那种境界--鲜中回甜!一点都不夸张。 唐山那顿饭,当地的其他特产我几乎都是浅尝辄止,比如万里香粉肠以及炒大格 扎儿、烧小格扎儿什么的。本来,我来的目的,就是冲着琵琶虾的。但说实话,这顿饭还真没让我解馋--唐山人请客好面子,这家饭馆太过庄严正经,致使我更多 的心思都放在两臂举起的高度和脑袋摆动的幅度上,无法尽兴。吃琵琶虾须得那种幕天席地的海滩,或是鸡毛小店,吃的时候得能甩开腮帮子轮圆了胡吃海塞,姿势 可以任意选择犹抱琵琶(虾)半遮面,甚至反弹琵琶(虾)伎乐天……方可过瘾! 主人显然看出我意犹未尽,小心翼翼地问,宵夜是否继续这个虾?“那敢情好!”我立刻头点如倒蒜,“不过,唐山吃这东西,有没有那种饭店……就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 10/7/2008 电影感
1. 转载自“最好金龟换酒”,在伦敦金融界工作的文艺女青年。今年和老公出了本书《藏地白皮书》记录俩人在西藏认识相爱的过程,蛮浪漫的。http://fz0512.spaces.live.com/default.aspx “地铁车厢里,我身边的两位英国大妈正在不停地窃窃私语。她们的话题中心是不远处的一个中年男人。 “你看看他那条丝巾!我的老天。。。” “更可怕的是他那件外套,根本就是女装的款式嘛!” “女装不会有这么大的尺码。。。” “面料还是闪光的呢!” “他肯定是gay。。。“ “不管是不是gay都得有点品味啊!那件外套也太难看了吧?” “他究竟是从哪里搞来这么娘娘腔的男装啊?” “哈哈哈。。。可能是花十磅从charity shop买来的超大号女装。。。” 。。。。。。 她们轻声地笑着,眼神却轻蔑锐利得好像能数出别人身上到底有多少张钞票。 那个瘦高的男人靠在车门边的扶手上,一动不动。他的眼睛被一副大大的墨镜遮住,看不见表情。他整个人看起来犹如一尊冰冷的石雕,可是并非米开朗基罗的肌肉猛男,更像是莫地利阿尼笔下阴郁脆弱的人体。 车快到站的时候,这个男人好像忽然从睡梦中醒来。他直起腰,摘下墨镜,露出一双深不见底的绿色眼眸――不知是否是我的幻觉,他似乎朝那两位大妈投去了淡淡的一瞥。 然后他开始扣风衣的扣子,一个,两个,三个。。。他的手伸到腰后摸索风衣的腰带。。。 腰带系上了。铜扣上是金光闪闪的五个字母――PRADA! 那一瞬间,车厢里的空气都似乎起了变化。 我转头去看那两位大妈。 真想用相机拍下她们此刻的表情啊。 半晌,其中一位大妈仍然满脸不甘心地喃喃自语:“假的。。。” 我终于忍无可忍地笑出声来。
(我觉得这个段子作为一个电影的开头,挺好玩的) 2.
原始出处:http://antwrp.gsfc.nasa.gov/apod/ap080929.html 看了这张照片,我的近期旅行愿望是去一个能看见银河和流星滑落的地方。 6/6/2007 这一天是那一天我不是超人我不是超人
不能让你光着脚 站在我的脚上 然后轻轻的离开地面 红色的斗篷 飘舞 但我依旧 可以双手扶在你的手臂 注视你的双眸 我不是超人 不能用双眼加热 那已凉的咖啡 但我依旧 可以为了做好 豆浆和油条 我不是超人 不能为你倒转地球 抹去时间的烙印 但我依旧 可以陪你度过 一生的光阴 我不是超人 蓝色的紧身衣 那并不适合我 但是那红色的斗篷 却代表着我 火热的心 引自—— 愿化作一只小鸟飞去 的space
看了《加勒比海盗3》 《十三罗汉》又上映了 4/22/2007 转发 花袭人写的 《皈依环保---〈难以忽视的真相〉观后》皈依环保---《难以忽视的真相》观后
花袭人 发布于:2007-04-22 08:35
如果不是从小受无神论教育,我相信自己会是个很虔诚的人。我相信世间总有什么东西应该值得信赖,有永恒的价值,可以投入全副身心。少年时相信爱,后来相信美,再后来相信死亡。我离宗教越来越近。因为宗教,其实是为面对死亡做准备的。面对死亡的态度,就是你的人生观和生活态度。
环保,是一种生活态度。说得简单点,就是只消费我需要的,只占有我真正在乎的。在物质匮乏的时候,这是无庸质疑的,在供应充足的时候,这需要智慧和定力。
胡思乱想的时候,会怀疑文明是否真的是“进步”,是否真的对“人”这个物种有利,还是加速了物种灭绝。我们有智力,会思考,会用工具,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不过越是“文明发达”的社会,生育率越低,这难道不奇怪不值得深思吗?科技越进步,生存环境却越来越恶劣,已经是事实,难道不值得警惕吗?我们拥有的越多,却不见得更快乐,甚至更不快乐,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这样的想法,是很“政治不正确”的。所以《难以忽视的真相》还不敢这么说,它只是说了“政治不方便”的层面。英文名An Inconvenient Truth,意思是“棘手的真相”。我本来以为inconvenient是“不方便”那一层意思,其实不然,片中谈的是美国政客在全球变暖这个问题上的暧昧回避态度,因为牵涉到巨大的利益。正视全球变暖是“正确”的态度,但是处理起来却非常棘手,而舒服享乐惯了的美国人,也情愿关起门来,继续无视事态,不然戈尔为什么没当上美国总统呢?
不过这个事实,戈尔也没有正面碰触。他很聪明,大部分时间让科学和气候变化的实例说话,他不正面吓人,可是每个人都吓到了。含蓄地,他在对美国人说:看,你们当初没有选我,后果很严重吧。
不过我原谅他的做态,因为他摆的事实说服了我。气候的确不对劲,所有生活在沿海地区的人,也都最好听听他说的话。海平面上升(的确在上升)是绝对无情的,而且首当其冲。自然是无情的。忘了哪篇文章说过,“拯救地球”其实是个错误的概念,应该拯救的是地球上现有的生物。自私一点,就是拯救人类。气候变了,冰川期来了,地球还是地球,还是那些物质,只不过液体变成固体,或者固体变成气体,它还会在太阳系里绕太阳转,太阳出了问题,才能说到拯救地球。地球变冷变热,在地球的历史上其实是常态。但是脆弱的人类,可经不起地球打个喷嚏。再说,全球变暖只是环境问题的一个方面。
不过人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要让他们认识到这个越来越逼近的危险,并不容易,所以戈尔到处奔波演讲,试图唤醒民众。这里面当然有政治企图,有做秀成分,不过这个人,的确好过那个只知道开启战祸的家伙。
《难以忽视的真相》其实是一堂生动的科普课,准备充分,讲解平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煽得又不过分,不多不少地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它半点也不花哨,观众却被深深震撼。它也知道要教育普罗大众,不能期之以高标准的道德说教,所以它先把观众吓个够呛,然后在片尾呼吁大家从小事做起。
说回“inconvenient”,我觉得把它理解成“不方便”也完全可以。人类如今的场面铺得这么大,还不是因为贪图方便,加上贪婪成性。典型的聪明反被聪明误。汽车,家电,各种耗费能源的先进科技,大多数都是为了方便人的生活。我看完片子,心虚地想:糟糕,刚买了一台烘干机呢。有烘干机很方便,再也不怕下雨,烘过的衣物暖暖软软也很舒服,可是它消耗的电能是释放出大量二氧化碳的石化能源产生的。如果没有洗衣机和冰箱,生活可该怎么过?洗衣机还好,冰箱是绝不可少的。放弃这些,我愿意吗?难。
我能做的,只有尽量节省水电,少开空调,少用烘干机;将垃圾分类,交给回收公司;少买不必要的东西;少用塑料袋和纸张(可是书还是得买呢);能走路就走路,能搭巴士就搭巴士。可是这些够吗?我还可以把这片DVD交给环保意识浓厚的校长,让她放给全校学生看,可是那些养尊处优的孩子们能明白吗?其实,我难道不是养尊处优吗?我还可以做什么?我可以皈依环保,习惯环保的生活方式。只用需要的,只占有真爱的。不攀比,不虚荣。过简单的生活,即使做个闷人也在所不惜。
下面是我们可以为遏制全球变暖做的事:
一、换一盏灯:把一个普通灯泡换成节能灯泡,每年少排放150磅二氧化碳(1磅=0.45kg)。
二、少开车:增加步行、骑车、合伙用车或乘坐公交车的机会。少开1英里(约1.6km)车,便少排放1磅二氧化碳。 三、多让废品回收:仅回收你家里一半的垃圾,每年便少排放二氧化碳2400磅。 四、检查汽车轮胎:让轮胎保持饱满会使汽油的能效提高3%,每节省1加仑(3.79升)汽油,即少排放20磅二氧化碳。 五、少用热水:烧水极其耗能。安装一个流量小的喷头以便节省热水(每年少排放350磅二氧化碳),用冷水或温水洗衣(每年少排放500磅二氧化碳)。 六、不买包装繁杂的产品:如果你少制造10%的垃圾,便会少排放1200磅二氧化碳。 七、调节温度:冬季把空调调低两度,夏季调高两度,区区一个小动作,每年可少排放2000磅二氧化碳。 八、种一棵树,种很多树:一棵树从成活到死亡可吸收1吨二氧化碳。 九、关掉电器:电视、dvd机、音响和电脑闲置时随手关掉,每年少排放数千磅二氧化碳。 11/13/2006 转自 不吃米饭it is totally true!!!
今日急事赴津,下午折腾了一个来回。顺便做了一个统计。 出天津站时,从出站口到马路边上,遇到热情的天津的哥的姐扑上来大喊"打CE嘛"共计15人次;有的没能及时回复人家,遭到白眼"德行!还不理银"2人次;其中1位还这么吆喝:"到哪儿都8块钱啦!" 打上车了,我的普通话让司机不认识路了;我立马换成天津话,他也就立马认识路了。看来,天津的出租司机不晕车,晕普通话。 回京进天津站时,从进站口到候车大厅,遇到热情的天津长途拉客哥们姐们大喊"去北京嘛"共计10人次;几乎无一例外附加一句,"还CA一位,还CA一位啊!" (通常还会吆喝一声 “红旗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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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2006 飞刀,又见贝氏飞刀 (转)有人说他老了。
确实,作为一个1975年5月2日出生的男人,31岁的他已经过了自己的黄金时代,天才少年的称号先后被欧文和鲁尼夺走; 有人说他懒了。
确实,以往那个满场飞奔、永远体力充沛的男人不见了。遥想当年,贝克汉姆曾经是球场上跑动最多的球员,每场比赛他跑动的距离达到13公里,比皇马队中最能冲刺的卡洛斯和萨尔加多还要厉害,现在却多在场上度步如闲; 有人说他的飞刀生锈了。 确实,1996年8月17日,他在曼联队对温布尔登队的比赛中,从中场附近一记60米开外的超远距离远射成功的镜头已经早成为记忆,最出名的贝氏弧线任意球直接破门也在最近越来越少了。 谁会理解一个成功中年男人的悲哀呢?足球或许能带给他一时的满足和虚荣,能令他品尝到胜利的喜悦和失败的痛苦,体验大起大落的人生。 但是这些难道就是生活的全部? 每天枯燥的训练,换来的只是一个星期内1个半小时或者最多三个小时的舞台的表演,不知疲倦的为那些宗教狂热信徒一样的观众演出。 更不用说,那些伤痛和痛苦,脚趾骨被全民当成解剖教材,红牌罚下被当作裁判一生的荣耀。 曾几何时,他是否也会厌倦呢?曾几何时,他是否也会为用不疲倦的演出而心烦? 所以他选择了令人羡慕的婚姻,美丽性感的妻子,天真可爱的儿子,越来越热闹的社交圈子,逐渐的把这些当成是生命的真谛,也因此离那些热爱他的球迷,对他顶礼膜拜的观众越来越远。 贝克汉姆总让我想起李寻欢,厌倦了江湖的恩怨和仇杀,只想躲起来享受自己的人生。 当然小贝的人生是温柔乡,而小李飞刀的确是痛苦的回忆。 但是英雄是无法逃避命运的枷锁的,就想李寻欢被迫重出江湖去保护自己最心爱的女人一样,当2006年德国世界杯的战幕拉开的时候,为了国人的重托,贝克汉姆也不得不带上的队长袖标出征了,带着一支伤兵满营的队伍。 首战,他用一个匪夷所思的任意球令对方的后卫自摆乌龙,帮助英格兰过关。 但是还是没有打消所有的人疑虑,因为习惯了在国家队和俱乐部的右前卫位置的他被发配到后腰上,而事实证明这一举措是失败的。 虽然他很勤恳,但是他天生不是那种杀伤力强,舍身堵枪眼的“工兵”角色。他擅长的是在禁区前沿,发射致命的飞刀,一击致命去取敌人首级。 昨天,带着人们对他的怀疑,2006年世界杯B组展开第二轮较量,他率领的英格兰队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队在纽伦堡遭遇。 虽然特多队多名队员只在英国低级别的联赛效力,这场比赛被称为是英国队对英国三队的比赛。但是当这些三队的队员,通过不知疲倦的奔跑来弥补己队实力的不足时。强大的英格兰却显得一点办法也没有。 当兰帕德频频远射却一次比一次离谱,当克劳奇一次次用高大的身躯表演着令人难受的脚下表演,当被称为救世主的鲁尼碌碌无为的来回瞎跑,83分钟英格兰毫无收获,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眼看又将完美演出铁桶阵的时候,英格兰队队长承担起了责任。 他近乎疯狂的向禁区内送出有威胁的传球,近乎疯狂的向对方球门发起攻击,一发发致命的飞刀向敌人的要害飞去。但是这些都被一一的浪费。 或许,这个时候换成别的人,早已经厌倦。但是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贝克汉姆永远比别人坚强,他的领袖气质开始发挥作用。 作为一个武功高强的侠客,你或许可以躲得过他的许多招,但是总有一招会是致命的。 特别是当这招,还是天下无敌唯一可以与小李飞刀媲美的“贝氏飞刀”时。 就在83分钟,贝克汉姆在禁区外,冷静的观察了一下场上的形势。当他看到克劳奇已经冲到敌人门前时,优雅的发射出了自己最知名的飞刀。 45度角的斜传,用他招牌式的贝氏弧线将球传到了球门前。 他的飞刀之所以能够排名天下第一,另无数敌人而胆寒。是因为已经达到了“人在刀在,天人刀三者合一”的最高境界。 只见他这个传球,势大力沉,又低又平,还带着外旋的弧线,就如流星一样划出一道优美的轨迹,飞到了门前。 这次,浪费了N十次机会的电线杆克劳奇终于开窍,高高跳起,甚至连头都不用摔,力都不用发,只用头那么一碰,就撞入了对方球门的左上角,完成了致命的一击,伤到了敌人的要害,特多队重重的倒下了。 “贝氏飞刀,天下无敌。” 他又一次证明了自己暗器的功夫天下第一。 两场比赛,用两个诡异和华丽的贝氏飞刀带给英格兰队六分,他简直是用一己之力,把自己的队伍带到了决赛圈,甚至将带的更远。 或许他将在这次武林大会上,将天下第一帮派的称号带给英国? 我爱飞刀,让飞刀来的更猛烈一点吧。 2/24/2006 Are You Blessed?同学发给我的,仔细读了读,写的很好。 If you woke up this morning with more health than illness, you are more blessed than the million who won't survive the week. If you have never experienced the danger of battle, the loneliness of imprisonment, the agony of torture or the pangs of starvation, you are ahead of 20 million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If you attend a church meeting without fear of harassment, arrest, torture, or death, you are more blessed than almost three billion people in the world. If you have food in your refrigerator,clothes on your back, a roof over your head and a place to sleep, you are richer than 75% of this world. If you have money in the bank, in your wallet, and spare change in a dish someplace, you are among the top 8% of the world's wealthy. If your parents are still married and alive, you are very rare, especially in the United States. If you hold up your head with a smile on your face and are truly thankful, you are blessed because the majority can, but most do not. If you can hold someone's hand, hug them or even touch them on the shoulder, you are blessed because you can offer God's healing touch. If you can read this message, you are more blessed than over two billion people in the world that can not read anything at all. You are so blessed in ways You may never even know. May you be blessed~~~ 12/6/2005 关于智商(从别处看来的)
11/6/2005 L78Z乱七八糟
别人在blog里这样写道
“帅哥也老了, 92年的时候倔强的噘着嘴甩鱼杆
94年的时候披着长发骑着马和熊打架意气风发 98年的时候穿西装金发梳得很绅士舔勺子上的花生酱 迷死人,真的,每次看他的时候都不断絮絮叨叨说帅啊帅啊” 还应该再加上“91年的有n块腹肌的小痞子”
42岁了,其实还不老,但人总是会老的,至少现在,他还是在优雅的老去。
酸言酸语
“我们所生活世界的爱情在退色,人们都变的很自私,只想保护自己,不肯轻易付出不想被伤害。就算爱对方也不过是蜻蜓点水般的爱一下,然后留下更多的空间去爱自己”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印度)泰戈尔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而是用自己的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6/8/2005 贾言贾语:我不诗化自己的经历By 贾樟柯 有一次在三联书店楼上的咖啡馆等人,突然来了几个穿“制服”的艺术家。年龄四十上下,个个长发须,动静极大,如入无人之境,颇有气概。
为首的老兄坐定之后,开始大谈电影。他说话极象牧师布道,似乎句句都是真理。涉及到人名时决不带姓,经如把陈凯歌叫“凯歌”,张艺谋叫“老谋子”,让周围四座肃然起敬。
他说:那帮年轻人不行,一点儿苦都没吃过,什么事儿都没经过,能拍出什么好电影?接下来他便开始谈“凯歌插队”、“老谋子卖血”。好象只有这样的经历才叫经历,他们吃过的苦才叫苦。
我们的文化中有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崇拜,而且似乎是获得话语权力的一种资本。因此有人便习惯性地要去占有“苦难”,将自己经历过的自认为风暴,而别人,下一代经历过的又算什么?至多只是一点坎坷。在他们的“苦难”与“经历”面前,我们只有“闭嘴”。“苦难”成了一种霸权,并因此衍生出一种价值判断。
这让我想起“忆苦思甜”,那时候总以为苦在过去,甜在今天。谁又能想到“思甜的”时候,我们正经历一场劫难。并不能讲年轻的一代就比年长的一代幸福。谁都知道,幸福这种东西并不随物质一起与日俱增。我不认守在电视边、被父母锁在屋里的孩子比阳光下挥汗收麦的知青幸福。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问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苦恼,没什么高低之分。对待“苦难”也需要有平等精神。
西川有句诗:乌鸦解决乌鸦的问题,我解决我的问题。带着这样一种独立的、现代的精神,我们去看《北京杂种》,就能体会到张元的愤怒与躁动,我们也能理解《冬春的日子》中那些被王小帅疏离的现实感。而《巫山云雨》单调的平光和《邮差》中阴郁的影调,都表现着章明和何建军的灼痛。他们不再试图为一代人代言。其实谁说也没有权力代表大多数人,你只有权力代表你自己,你也只能代表你自己。这是解脱文化禁锢的第一步,是一种学识,更是生活习惯。所以,痛苦在他们看来只针对个人。如果不了解这一点,你就无法进入他们的情感世界。很多时候,我发现人们看电影是想看到自己想象中的那种电影,如果跟他们的经验有出入,会惶恐,进而责骂。我们没有权力去解释别人的生活,正如我们不能喜欢赫尔措格的一个片名《侏儒也是从小长大的》。没有那么多传奇,但每个人长大都会有那么多的经历。
对,谁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我开始怀疑他们对经历与苦难的认识。
在我们的文化中,总有人喜欢将自己的生活经历“诗”化,为自己创造那么多传奇。好象平淡的世俗生活容不下这些大仙,一定要吃大苦受大难,经历曲折离奇才算阅尽人间。这种自我诗化的目的就是自我神化。因而,我想特别强调的是,这样的精神取向,害苦了中国电影。有些人一拍电影便要寻找传奇,便要搞那么多悲欢离合,大喜大悲。好象只有这些东西才是是电影去表现的。而面对复杂的的现实社会时,又慌了手脚,迷迷糊糊拍了那么多幼稚童话。
我想用电影去关心普通人,首先要尊重世俗生活。在缓慢的时光流程中,感觉每个平淡的生命的喜悦或沉重。“生活就象一条宁静的长河”,让我们好好体会吧。
北岛在一篇散文中写到:人总是自以为经历的风暴是唯一的,且自谕为风暴,想把下一代也吹得东摇西晃。
最后他说,下一代怎么个活法?这是他们自己要回答的问题。
我不知道我们将会是怎么个活法,我们将拍什么样的电影。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个空洞的词--我们是谁?
4/13/2005 别人写的——飞友的心路历程今天,April 4th,2005, 四月里的第一个礼拜一. 别人写的 ——写在奥斯威辛的背影中“我的故乡,有百万坟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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